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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鳳胞弟4度強吻4歲女童強制猥褻罪判1年6月

 出處 唐鳳胞弟4度強吻4歲女童 強制猥褻罪判1年6月 2020/03/20 11:0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的胞弟唐姓男子,前年9月晚間帶著3歲兒子外出至淡水區的宮廟玩耍時,被控4度強吻正在跟他兒子玩耍的4歲女童,女童母親目擊,事後上網po文並報案提告,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士林地院今宣判,判唐男1年6月。可上訴。 士檢前年9月起訴指出,依據現場多支監視器畫面,與女童和母親證詞,認定唐男4度強吻女童嘴巴。但唐男供稱女童和兒子當時在吃桌上的龍眼乾,「看小女孩長得可愛,一時衝動」,才會抱起女童親臉頰,不記得有沒有親到嘴。 唐男前年9月19日晚間6時,帶著兒子到住家社區附近的太子宮遊玩,一名婦人也帶4歲、2歲的女兒在散步,唐男趁著女童母親忙著照顧妹妹、讓大女兒獨自在旁玩耍的時候,當著自己幼子的面前,抱起4歲女童強迫玩親親。 監視器畫面顯示,女童轉頭閃避唐男,唐先將她放下,見女童母親注意力仍在妹妹身上,沒注意到他,於是又再度抱起女童強吻,女童被放下後頻頻擦拭嘴巴。 女童母親此時發現,上前關心一下大女兒,但唐男又趁女童母親轉身之際,第3度強吻正在攀爬欄杆的被害女童,女童趕緊拉著母親繞著空地散步,沒想到再度回到空地時,唐男竟又大膽背對著女童母親,第4次強吻女童。 女童母親這才驚見女兒被非禮,嚇得趕緊制止並回家,事後上網PO文,提醒附近住戶小心,並正式報案,士檢偵查後將唐提起公訴;唐男當時回應稱沒有惡意並道歉,偵審時也強調只是單純在玩耍。

唐鳳爆餵毛小孩咬打女友

出處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83815 唐鳳胞弟4度強吻4歲女童 強制猥褻罪判1年6月 唐鳳實驗9隻毛小孩受苦釀家暴 ==========================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日前遭爆咬打交往逾10年的女友,對方已於去年底提告傷害,此案進入司法程序。唐鳳與女友一起養了2隻貓7隻狗,不過如今爆出唐鳳對待寵物不友善,導致兩人多次爭吵,埋下家暴的導火線。 ======================== 甫入選美國《外交政策》期刊「2019年度百名全球思想家」的唐鳳,其實早在去年就升格國際百大人物,當時國際數位公共政策平台「Apolitical」把他列入「全球百大影響力數位政府人物」前20名。然而,談吐溫文儒雅、處理政務總是氣定神閒的唐鳳,日前卻捲入家暴風波,與交往逾10年的K女對簿公堂。  外傳唐鳳因為K女搶了他的手機,耐不住性子而咬傷、推了對方一把;K女雖然馬上前往醫院驗傷,但一直等到半年追訴期最後一天,才向警方提告。不過,本刊調查,兩人爆發肢體衝突的導火線,是唐鳳去年多次對寵物做出「不當行為」而惹惱K女,案發當天則是象徵「我愛你」的5月20日。 大老搓合 遲未告 據悉,K女是台大動物系畢業的高材生,曾任《破週報》記者,長期關注動保議題,曾在臉書寫下「維護人權與動物權,我的個性時而六親不認。」  知情人士表示,唐鳳與K女一共養了2隻狗和7隻貓,原本「一家11口」和樂融融,唐鳳入閣後卻漸漸變了調,「唐鳳和K女原本同居,唐鳳入閣後就獨自住在官舍,那些寵物由他照顧,或許唐鳳忙於政務,沒有時間好好照顧寵物,K女有幾次去找唐鳳時,發現清理工作都沒做好,心中的不滿愈積愈多。」 有一次,K女竟然看見寵物不只喝髒水,吃的食物甚至還發霉,她當下質問唐鳳為何沒有好好善待動物,豈料唐鳳竟然回答「想要進行一個『觀察動物遭受不平等待遇會產生何種反應』的研究。」K女一聽立刻抓狂,雙方為此多次爭吵,感情裂痕愈來愈大。  據悉,去年5月20日,K女一走進唐鳳住處,看見唐鳳衣衫不整、和寵物們親密地窩在床上,手腕上戴著一個她從沒見過的3C產品,立刻懷疑唐鳳又在進行匪夷所思的「動物行為觀察」。  K女隨即一個箭步搶下該3C產品,卻遭唐鳳咬傷脖子,她氣得將該3C產品扔向陽台,沒想到唐鳳跟著直衝陽台,K...

溫朗東嫖妓沒帶錢

原文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5219228.A.C8A.html https://disp.cc/b/163-aRGo 我是溫朗東,有做的事情我不會否認,沒做的事情也不必冤枉我。 一、我大學時候去新竹三溫暖從事性消費,是真的。 這件事情,我也沒有向歷任交往對象隱瞞。 我並不樂中於嫖妓,以前一年會去一次,就是會有那種內心覺得空洞的時候。 但我現在不去了。 我不覺得性工作者有什麼不對,但我覺得她們從事這項工作,很多時候並不開心。 剝削的狀況也很常見。 所以我反省之後,覺得不應該助長這種行業生態。 沒帶錢是誤傳。 我有帶錢,還缺一點才夠,事先跟同行的友人說好,他會借我幾百塊。 但是他臨時要追加消費(半套變全套) 變成他也沒辦法借我幾百塊 所以他消費完,先離開去幫我張羅(原本說好要借我)的費用。 我幾天後也有還他錢。雙方沒什麼不愉快。 這事情就這樣。 二、把妹被拒絕是誤傳 拿刀有一部分是真的 但不是威脅女方 這事情比較複雜,簡單來說,三年多前,我從事南部某辯論社團的指導顧問 期間,剛進社團不久的A學妹跟我控訴: [社團社長B屢次性騷擾她] 我有協助A揭發此事,B也沒再有不當行為。 隨後跟A發展出情愫,但她想要開放式關係,我不想。 為此我們爭執過很多次。一年後也遺憾終結聯繫。 但拿刀的事情不是針對A。 那是為了一個我跟A都有要打的辯論比賽 另一個選手C原本跟我很好 我們從英雄聯盟s1開始一起打電動了三年 那天我們四個選手在我家討論辯論比賽 C接到B的電話,B勸說C不要再跟A女比另一個比賽 (B被揭發性騷擾行為後,想要讓A找不到隊友) C原本要跟A一起打另一個比賽 被B一說後改變主意 我覺得很生氣 我把C當兄弟 認識他這麼多年  他卻為了B是社長 有一些社團資源這種事 協助B進行(騷擾結束後)對A的封殺 我在廚房拿起菜刀 對客廳的C罵了幾句  (我們的距離隔了約八九公尺,我也沒有任何拋擲動作,或向C逼近) 罵完我就說隔天的比賽我也不想打了 於是當天的討論就不歡而散 我在這件事情的情緒管理上 大有問題 拿起刀(即使有一段距離)也是不對的 我依然對C很不能諒解 但我把刀拿起來講話是錯誤的 我對此感到很抱歉 希望大家不要仿效我這種行為 三、評比賽睡著是那陣子時間排太滿 高估了自己的體力 我過往有承認過這個錯誤 也有在後續評比賽前做...

4委員推翻12人共識?中天上訴抗罰成功 北高行:NCC涉少數暴力

天新聞台2019年一則「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報導,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 衛星廣播電視法 》裁罰40萬元。中天對此提出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發現, NCC諮詢會議中,有12人認為不違法,但NCC僅依另外4名委員意見決議開罰,有少數暴力之情事 ,原審未就此部分調查釐清,北高行認定中天上訴有理,發回更審。 2019年2月18日,中天除於午間報導「鳳凰展翅雲」之外,晚間又播出「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的新聞。對此,NCC認為內容未經查證,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與怪力亂神之說結合,依《衛廣法》裁罰40萬;中天不服,提告抗罰,一審敗訴後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中天新聞台換照遭否決,並於2020年12月11日零時起正式離開52頻道。(資料照,取自中天新聞臉書粉絲頁)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經審理發現,NCC針對此案召開的諮詢會議共有16名委員出席,其中9人建議「發函改進」,3人建議「不予處理」,等同有12人認定未涉違法。不過,NCC審議時未就諮詢會議的建議進行討論,也未說明不採多數委員意見的理由,僅擷取另4名委員意見,認定中天違法;北高行認為一審未釐清此部分,未盡職權調查義務,遂於二審時發回更審。 此外,北高行指出,原審認為當時補選日將至,該新聞「有害投票可靠性」,卻並未提供如何影響選民投票意願的證據;且該新聞有標註「民俗信仰請勿盡信」文字,記者則以旁白說明「鳳凰雲」在氣象學上的名稱及成因,內容未涉及暴力、霸凌、對兒少產生負面影響等,也並無使閱聽者焦慮、驚恐,認定一審事實認定缺乏事證,並違反論理法則。 北高行另外指出,鳳凰雲照片是由網友主動提供給中天臉書粉絲團小編,小編當下就詢問網友姓氏、性別及拍攝地點、原因;製播新聞前也到氣象局觀測系統查詢天氣狀況,表示新聞從業人員有查證動作,採訪對象也非虛構人物。一審若對查證流程有疑義,應通知小編或記者作證,全案仍有調查必要,因此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